霞浦县牙城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陈华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宁德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16 16:03 浏览次数:2808次


日前,霞浦县纪委监委对霞浦县牙城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陈华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华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借款给管理服务对象并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华杰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霞浦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霞浦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华杰开除党籍处分,由霞浦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10月27日,霞浦县人民法院判决陈华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陈华杰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