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国保大队大队长费汉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福鼎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8-03 17:31 浏览次数:4552次

  日前,福鼎市纪委监委对福鼎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国保大队大队长费汉景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费汉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派出所搬迁之机操办乔迁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辖区内管理对象礼品;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辖区内村居、相关单位及私营企业推派派出所购买办公家具设备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对象所送的现金,为涉黄场所提供保护,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和虚报开支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用于个人生活开支,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贪污罪。

费汉景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福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福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费汉景开除党籍处分,由福鼎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