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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福鼎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福鼎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1-29 08:15 浏览次数:2296次


推动福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

 

——在中国共产党福鼎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9日)

 

 


同志们:

我代表福鼎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宁德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经验,部署2019年任务。

一、2018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宁德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八个坚定不移”“五抓五重”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强化政治监督,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落实上级和市委决策部署的纪律保障,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查处违反政治纪律44人。出台《关于坚持监督在一线跟进确保“五个一批”项目落地见效的工作方案》,重点监督20“五个一批”项目和省、宁德市、福鼎市关注推动的重大项目,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印发《关于组织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党委(党组)会议上说明情况的通知》,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督促接受组织谈话函询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压紧夯实主体责任,协助市委完成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评检查发现的243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坚持末位约谈,协同市委约谈12人。加大问责力度,对23名党员干部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进行追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8人。认真贯彻上级和市委关于容错纠错、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精神,及时为受到信访举报不实的41名党员干部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两批16名检察院转隶人员的深度融合和工作磨合,充分发挥转隶人员业务特长和优势。严格执行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有效落实与通信部门、金融机构的配合机制,组织开展全员业务培训6场次,提升监察工作实效。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完成全市16个乡镇(街道)和龙安监察组挂牌工作,与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龙安纪委合署办公。推行执纪监督业务咨询制度,制定出台《福鼎市纪委监委关于推行执纪监督业务咨询制度的实施意见》,举办执纪监督业务咨询会,为集体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三)加强审查调查,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纠“四风”,开展“1+X”专项督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起31人,党纪政务处分25人,诫勉谈话6人,通报9批17起19人。深化信访举报工作,推行“四访”工作机制,转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有效畅通信访渠道,共受理信访举报总量426件(次),其中检控类初信初访件209件(次),转立案28件,党纪政务处分33人。建立乡镇(街道)协作片区集中管理线索工作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全市共立案161件,其中自办案件96件,经济大案15件,科级15人,留置6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严肃查处了市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国保大队原大队长费汉景,市公安局贯岭派出所原副所长陈泽州等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88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处理534人次,占90.8%,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实追逃追赃责任,派出追逃小组赶往2000多公里之外的贵州省兴义市,成功抓获市监委成立后第一名在逃人员。注重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安全业务培训4次,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设施建设,开展 “走读式”谈话场所安全监督检查6次。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共审查各级各部门报送的审查函228份4656人次。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4批次545名党员干部旁听扫黑除恶等典型案件庭审。发挥“太姥清风苑”廉政教育基地平台作用,共有190批次5113人次党政干部接受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稿40篇,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23条,在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115条,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综合分数居宁德市第一。开通“太姥清风”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动态和成效,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四)围绕专项治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0起1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人,除名1人,通报3批4起5人。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违纪问题20起20人。深入开展涉黑腐败专项治理,督促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主体责任,加大宣传造势,在全市284个村(居)公开举报电话。建立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反馈制度和复杂典型案件会商研判机制,移送相关问题线索39件45人,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案件8件9人,移送司法机关4件4人。全面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推行移风易俗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深抓实做,关口前移,做到事前提醒、事中监督、全程管控,共查处违反移风易俗典型问题11起1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人,通报曝光4批7起12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重点围绕文山会海、扶贫工作检查散滥等四个方面30种主要表现,党纪政务处分4人。对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员学习教育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共通报党组织2个、党员干部9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

(五)推进试点工作,持续完善村级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推动工程建设施工领域、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有序、公开、公平,协调督促政府小规模工程阳光平台建设并运行,有效防止财政性资金项目“应入未入”“体外循环”等现象。牵头推动“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工作,“阳光村务监督”微信公众号“一村一号”开通运行,督促各村定期发布农村集体“三资”使用管理等群众密切关心关注的信息,推进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督促规范村账镇管工作,协助修订《福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督促出台“30万元以下村级小额工程管理规定”等文件,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巡察工作强化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巡察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基础上,采取专项巡察、村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推进巡察工作开展,全年共开展巡察3轮5批次29个单位。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覆盖率达到50%,移交问题线索113条,立案审查调查44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诫勉谈话10人,清退资金520多万元。切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认真配合落实中央第一巡视组关于巡视福建省反馈意见、省委第二巡视组关于巡视宁德市反馈意见以及省委第五巡视组关于巡视福鼎市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协助市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省委巡视组转办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共转立案24人,诫勉谈话20人,批评教育12人。对全市巡察整改全过程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格把好整改质量关。重点督查巡察期间移交给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整改进度进行督查,采取听汇报、查台账、访群众、看实地的方式对每个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推进巡察整改落实不断深化。

(七)坚持严管厚爱,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日常学习,坚持纪检监察机关周学习会,开设“太姥清风”讲坛,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日常监督,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排查,完善廉政档案建设,实时动态更新。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全覆盖,加强对 “八小时”外的监督。强化 “三转”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组织或纪检监察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件5件,其中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1人,诫勉谈话1人,为1个纪检组和1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澄清了事实。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的政治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少数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虚化、弱化,“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不容忽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有的党员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改革开放40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和启示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这40年,是福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跨越发展的40年,也是福鼎纪检监察工作紧跟改革发展步伐,与时代共进,取得长足发展的4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近18年,亲自领导和亲身参与福建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开展的反腐倡廉生动实践,是从严治党、铁腕反腐的“初心”之源,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资政财富。40年风雨兼程、砥砺前行,纪检监察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深化,积累形成了宝贵经验。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我们必须长期坚持、自觉运用,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

(一)必须坚定党的领导的政治方向。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力维护党中央权威。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坚决执行党中央决定,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强化政治意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工作、履行职责,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必须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执纪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期待,把一切为了人民的政治要求落实到反腐败斗争的具体工作中,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继续苦练“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这一基本功,反对特权思想,保持赤子之心,坚持眼睛向下,善于从群众的实践中汲取营养,获得真知。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纪检监察工作获得群众的充分信任和广泛拥护。

(三)必须把握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任务。40年来,我们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执着和韧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政治生态环境。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继续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动摇、不松劲,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绝不姑息。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压缩权力运行任性空间,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必须坚守聚焦主责主业的政治定位。40年来,我们始终履行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有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开创历史性成就。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继续强化监督,把监督挺在前面,坚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擦亮探头,织密监督之网,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打造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政治生态。

(五)必须践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政治要求。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正身律己不放松,强化自身建设,严格自我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继续坚持严管厚爱,勇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软肩膀挑不起硬担子,要培养公正严明的正气、敢于斗争的胆气、严格执纪的底气。要完善内控机制,坚持“刀刃向内”,严查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宁德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宁德市委、福鼎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福鼎生态滨海旅游城市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加强思想引领,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掌握新本领

持之以恒开展大学习活动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结合起来,同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创造的宝贵思想财富和实践成果贯通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宁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统一起来,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努力做到在深化学习上更加全面系统,在学用结合上更加紧密科学,在推动工作上更加有力有效。

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上级和市委的统一部署,紧扣主题主线,改造主观世界,带头坚定信仰、带头对党忠诚、带头担当尽责,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紧密联系实际,主动接受教育,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做到既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又深挖症结、解决问题;注重整改提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在突出党的政治建设上提升新高度

突出政治监督。加强对落实上级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确保令行禁止。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解决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简单化。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认真核查反映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确保党的组织路线落到实处。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切实改进作风,着力在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体现新作为

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自纠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压力传导,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切实纠正片面搞“痕迹管理”,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次过高、多头重复,“文山会海”有所反弹等问题,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让干部把更多时间用在抓工作落实上来。引导和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可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推动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

聚焦问题强化靶向出击。针对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2类问题,采取深入基层“一线查”、确定专题“专项查”、紧盯关键“重点查”等多种形式,扩点拓面、究根探底,着力整治一批突出问题。要以调研排查开道、以纠正整改推进、以监督问责攻坚,加强与扶贫、生态环境、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并严肃查处相关重要领域突出问题。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精准有力施策、督促立行立改。

严查严处强化执纪问责。针对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把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严重影响上级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在审理报告中单独列明。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对推进工作不力、“走过场”“做虚功”“假把式”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又要追究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四)持续深化改革,着力在提升治理效能上获得新进展

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审计机关问题线索移送、刑事缺席审判、技术调查等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依托市纪检监察“三位一体”协作机制,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线索管理、统一研判指挥,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安全监管、统一审理把关,抓住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重点环节,规范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问题线索处置,巩固深化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成果。认真履行对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坚决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

分类分层次分步骤推进改革。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督促指导乡镇监察组工作,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制定监察工作有关制度,形成覆盖监督调查处置全流程、运转顺畅高效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调整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和指导,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五)落实监督职责,着力在加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推出新举措

提高加强日常监督效能。积极探索创新把监督融入日常的有效办法和途径,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注重抓早抓小、咬耳扯袖,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严格落实接受谈话函询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制度,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形成严格有效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持续加强纪律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和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觉贯彻《条例》,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并主动接受监督。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严格执纪、精准执纪,特别是在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着力强化精准监督。把精准思维贯穿到监督全过程,找准靶心、精准发力,不断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科学性。深入推进“四访”活动,丰富和完善监督在一线跟进的方式方法,聚焦“关键少数”和工程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坚持关口前移,着力破解监督难的问题。创新监督手段,既要用足用好务实管用的老办法,又要及时开辟监督新途径,积极借助科技优势,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实现快捷、准确、高效监督。同时,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继续推行精准监督“1+X”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三转”回头转的问题。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权利,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六)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在彰显巡察利剑震慑上发挥新作用

以持续性监督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把中央、省委巡视和宁德、福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推动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视巡察整改成果,彰显巡视巡察监督严肃性和公信力。

进一步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是否存在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是否有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情况。全面落实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在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的基础上,推进村级巡察全覆盖。对尚未巡察的乡镇采取以巡察乡镇党委延伸巡察村(居)为主的方式开展村级巡察,对已巡察乡镇未延伸的村(居)开展机动式巡察,重点巡察村级党组织 “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以督促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促进村级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

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不断探索扩大巡察成果运用途径,将巡察结果作为评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巡察治本作用,研究巡察发现的制度性问题,形成高质量的专题报告供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把行之有效的巡察整改措施转化为制度性的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督促有关部门既抓好“当下改”,又着眼“长久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巡察干部履职能力素质,着力培养巡察干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归纳问题等能力。

(七)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在正风肃纪反腐上取得新成果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狠刹“四风”,持续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宁德市委、福鼎市委实施办法情况的监督,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易发多发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从严查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

突出重点、精准有力惩治腐败。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在一些重点企业设立廉情监测点,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拉拢腐蚀领导干部的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在前、函询说明在前,坚持经济处罚和训诫悔过优先、公平保障合法权益优先,坚持以谨慎使用措施为原则、支持企业发展为原则。落实外逃人员所在党组织追逃和防逃责任,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

一体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坚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的同时,探索运用“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等方式,推动各级各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掌握公权力的部门、组织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深化落实“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规范村账乡(镇)管”“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三项试点工作,为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提供纪律保障。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广泛宣传福鼎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和勤廉人物事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筑牢思想防线。

(八)坚持人民立场,着力在做深做细专项治理上实现新成效

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上持续精准发力。加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市、乡纪检监察干部要走出办公室,深入开展入户访查,紧盯推进搬迁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方面政策资金落实,紧盯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和提高政策匹配度,紧盯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

在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上持续精准发力。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在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上持续精准发力。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目标,继续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深挖彻查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推动以案促改、综合治理。

在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上持续精准发力。把2019年作为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年,持续深化网格化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抓深抓实抓细,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防止歪风陋习反弹回潮,进一步正党风淳民风。

(九)打造纪检监察铁军,着力在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上展现新面貌

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全面履行职责任务。突出政治标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纪检监察机关周学习会、“太姥清风”讲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制度,锤炼严实深细作风。

提升业务水平。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强化调查研究能力、学习思考能力,增强纪法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准确把握共性和个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提高干部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化机制,一体推进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注重干部培养。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让干部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重大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

严格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主体责任,抓好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遵守“六带头、六严禁”行为规范,完善内控机制,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持续深化“三转”,准确定位自身的角色,从根源上防止越位、缺位、错位,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同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同志们,清风扬正气、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宁德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新担当,再创新业绩,建功新时代,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福鼎生态滨海旅游城市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