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沙埕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鼎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21 15:14 浏览次数:4409次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9月23日至11月1日,市委巡察三组对沙埕镇党委和22个村(社区)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3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巡察三组指出的问题非常客观全面、准确到位,并且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镇党委认真对照内容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举一反三、注重实效,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巡察成果。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部署。3月17日巡察反馈会后,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学习巡察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4月16日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二是细化分工,立整立改。镇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条剖析成因,建立整改台账,研究制定61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定期召开党委专题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掌握巡察整改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通过严肃执纪问责与批评警示教育等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落实整改任务,确保件件有着落。

三是建章立制,强化约束。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认真总结教训,深刻剖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的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建议,重新制定或修订完善《沙埕镇机关管理工作制度》、《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沙埕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透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沙埕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沙埕镇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健全完善镇党委中心组学习机制,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2020年1-10月已组织14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包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民法典》、《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宁德》等四本采访实录。二是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档案,加强资料整理收集,定期检查中心组相关学习记录及个人笔记情况。

(2)关于结合新思想、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继续整合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积极开展消薄工作。截止2019年底,全镇19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已全部超过5万元,其中10个村达到10万元以上。二是去年岙腰、后港、王谷等村未完工项目已开始建设,按照“每周一报”的原则,及时跟踪项目进展。三是指导各村摸清底数,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做好2020年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工作。

2.关于政治意识有待加强,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集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二是完成建设陈厝里垃圾转运站并投入使用,购置1辆6吨装载量压缩式垃圾转运车,用于下片、中片垃圾转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三是成立沙埕镇驻南岸工作站,购买了一辆巡逻车,加强环敏灶湾及南岸各村巡查管控。四是制定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方案,每半个月组织人员对各村的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考评,以巩固整改成果。

(2)关于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落实整改。进一步细化扶贫工作人员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国扶系统录入工作,截止2020年5月沙埕镇未再出现系统数据未及时更新问题。此外,台峰村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完工,沙埕镇于2019年1月9日将该笔资金下拨至台峰村,施工方于2019年1月10日收到款项。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并要求每月对系统录入数据进行核查。同时,进一步规范贫困村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由镇扶贫办监督各贫困村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并督促相关村在规定时限内拨付扶贫资金。截至目前,未再出现扶贫资金结余情况。

(3)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在部署上再提神。3月以来先后召开9次视频会、推进会、专题会等会议,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尤其是认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二是在措施上再使劲。制定2020年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强化具体措施,按时汇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强化长效常治机制建设,针对“百日攻坚”行动两大领域专项整治,专门制定“沙埕镇海上养殖综合治理‘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和“沙埕镇砂石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机制”。三是在宣传上再增势。广泛开展自媒体、户外广告、走村入户等多种宣传活动,3、4月份结合防疫工作开展入户宣传活动,5月、10月结合平安三率活动开展“决战扫黑除恶,深化平安建设”主体宣传活动。四是在整改上再加力。针对各次督导“回头看”开展自查工作,逐项梳理,一一核实,认真整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在砂石行业和海上养殖方面取得整治成效。针对这次巡察三组指出的个别村(社区)工作配合不得力的问题,我镇已专门约谈相关负责人,当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务必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4)关于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要求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19年12月已完成全镇9799户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及系统录入工作。二是按照2020年省里部署的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百日攻坚”计划,已于2020年3月再次开展全镇范围内房屋安全隐患二次排查及整改工作。三是聘请专业公司对摸排出来的危房进行再次排查鉴定,动员重大危房户搬迁并拆除。目前水生村3户重大危房户已搬迁并拆除重建;小白鹭7户重大危房户已全部撤离并封房;沙埕社区7户疑似重大危房户已聘请专业公司完成鉴定,正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置。

3.关于推进“渔业立镇、港口强镇、旅游兴镇、民生稳镇”的发展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关于渔业和旅游业融合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破解交通瓶颈。环敏灶湾公路于2020年3月25日完成设计招标,老交线设计方案现已完成,待交通局批复;沙埕高速互通及连接线项目已完成工可编制,并成立用地专项攻坚小组,现已完成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社会稳定分险评估报告。现已进入用地预审程序,待各级相关部门审批。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主动招商引资发展海上休闲旅游,吸引有实力企业到沙埕投资。2019年12月27日沙埕镇已与宁德市恒源网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海上休闲旅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2)关于民生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在敬老院项目进度缓慢方面,我镇积极与市发改局对接,向省发改委申请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并获得批准下拨资金500万元,同时争取中央抗疫资金100万元用于解决敬老院建设资金缺口问题。该项目附属工程已于10月底进场施工,并进行电视、空调等设备采购,将按上级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在颐林安置地配电项目进度缓慢方面,颐林安置地配电工程已完工并完成验收,正在与市供电公司对接供电资产移交等手续。

4.关于社会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关于管海用海治海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加大整改力度。积极配合福鼎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辖区内紫菜加工企业落实污水处理和除尘等环保设施的安装建设。目前,已有7家企业完成除尘设施的相关指标检测并通过,其余未停业企业均已安装除尘设备,大白鹭村已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紫菜加工企业排出污水进行部分处理,沙埕镇将继续做好跟踪督促,确保辖区内的紫菜加工企业按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开展全面排查。根据《福鼎市乡镇“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成立沙埕镇“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福建省渔业船舶三级管理办法》,积极配合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开展“三无”船舶整治工作,确保在2022年全面完成“三无”船舶整治任务。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和平台,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理解并支持“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四是强化源头管控。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非法围填海行为的有效监管。同时加强对造船企业的监督,配合市工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三无”船舶建造、修造厂(点或作坊)。已对南镇村1处“三无”船舶修造点进行停电销户。

(2)关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沙埕镇消防专项规划(2017-2030),2020年要完成集镇37处市政消防栓建设,目前我镇已完成38处市政消防栓建设。通过排查,分别在临港路、集镇老旧房屋集中区、半山处等区域新增13处市政消防栓建设,已按规划完成2020年市政消防栓建设任务。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已对2018年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中的不规范表述进行逐句逐字修正,已正式行文下发2020年度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同时制定重大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制度。二是每月25日总结网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梳理整改存在问题,全面做好网评工作。

(2)关于加强优秀传统文化凝聚力和引领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以镇文体中心为主,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档案,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倾力打造2年一度的沙埕元宵节大型民俗活动。二是完善沙埕海洋文化馆、民俗文化馆内部设施,整合民间资源,做好民俗文化传承传习工作。注重培养铁枝文化传承人,于2020年5月7日至5月11日开办为期5天非遗传习铁枝技艺——油彩化妆、头饰制作培训班。三是调整原造船厂一层仓库作为铁枝储藏、传习场所。

(3)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人员对各村宣传阵地进行摸底排查,对不符合宣传阵地建设要求的进行限期整改。二是每年2次对宣传阵地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纠正。沙埕社区已完成宣传栏改造提升。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出台廉政党课档案规范要求,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定期做好档案整理自查工作。二是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时修订出台《沙埕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切实履行好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镇党委已召开3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廉政党课制度,镇党委书记已讲授廉政党课2次,其他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领域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建立台账,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2)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重申廉政谈话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部门、所包村(社区)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二是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5月份已组织学习“村支书的‘黄粱梦’碎了”、“斩断伸向低保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众的‘黑手’”、“我以为不是党员不需要学这些”等3篇以案为鉴警示教育素材和观看《村里能人“贪腐记”》违纪违法记录片,通报6起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

(3)关于移风易俗工作应付敷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沙埕镇关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制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020年3月26日已重新制定沙埕镇人大代表移风易俗承诺书,并对移风易俗承诺书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2020年4月初已组织沙埕镇人大代表重新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

2.关于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工程项目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每月适时开展扶贫攻坚、移风易俗、重点项目安征迁和其他重点中心工作督查检查。二是督促完善《沙埕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招投标管理,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三是观看《国家监察》等工程项目领域警示教育宣传片,制定下发《关于沙埕镇2起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文件,强化“以案示警”的宣传教育。

(2)关于廉政制度建设存在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出台《沙埕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试行)》。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要求机关内设科室和镇直部门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三是及时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充实沙埕镇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分工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1)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淡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作风建设。4月21日已对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进行集体谈话,进一步强调窗口工作纪律、强化窗口作风建设。二是强化教育引导。重申《关于切实解决村干部“走读”问题的意见》、镇党委《关于解决村干部“走读”问题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完善各村值班坐班人员安排,各村每天至少安排 1名村干部带班,公布值班人员的电话号码。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严格督查,把村干部在岗在位履职情况列入“双述双评双考双挂钩”的硬指标,作为村级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

(2)形式主义未彻底根除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对2018年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进行修正,制定《中共沙埕镇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组织水厂全体职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和要求。二是进一步严格落实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对镇村干部违规领取津补贴、重复领取镇政府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再次出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类似情况。三是及时清退2014-2015年自来水厂职工4人重复领取津补贴1.55万元,清退13人违规领取岗位津贴2.91万元,截止2020年5月27日已全部退还到位。四是严肃相关财经纪律要求,对重复发放2014-2015年自来水厂4名职工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共计1.55万元以及违规发放13人岗位津贴2.91万元问题,给予原自来水厂党支部书记、厂长林增强和现任自来水厂厂长苏为国诫勉谈话。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福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修订完善《沙埕镇机关管理工作制度》,确保规范接待管理工作。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开展财务票据自查自纠工作,核查历史接待记录,做到即知即改。三是定期检查接待台账,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

(3)关于公车公船使用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审批登记和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每次使用有审有批,每车都有专门司机负责并建立独立档案,严格落实一人一车和一车一档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二是对公车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记录、公车加油清单等及时进行存档,同时强化档案的专人保管工作。三是强化公务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监督,及时查摆工作中出现的遗漏和不足,确保公务用车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5.关于财务把关不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违规向个人借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完成《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财务管理,杜绝村、企业违规个人借款。二是已组织川石村开展个人借款的摸底自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制定偿还个人借款的方案,分3年偿还个人借款,每年偿还借款20万元。三是结合正在实施的福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积极做好水厂兼并工作,待沙埕自来水厂收归福鼎市水务公司管理后,水厂原有的债务将由市水务公司统一研究处理,力争2021年12月份前得到妥善解决。

(2)关于应收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2020年4月21日新实施的《福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结合沙埕镇实际情况,修订完成《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二是组织镇会代中心代理会计对工程应收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举一反三。同时,结合全镇开展的清产核资工作,对排查出的相关村工程应收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已由相关村按规定程序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后,依法依规采取调账处理。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工程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的会计调账工作。

(3)关于存在村级举债建设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完成《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和约束村(社区)财务管理,杜绝村级举债建设现象。二是针对川石、小白鹭等全镇各村(社区)举债建设情况进行组织摸底自查,并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偿还计划。小白鹭村级债务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小白鹭村分别于2017年11月20日向福鼎市信用联社贷款380万元,2018年2月7日向福鼎市信用联社贷款120万元,月利息均为0.036%,贷款期限15年,该两笔贷款资金均为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用于小白鹭村福海新村一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小白鹭村正在办理福海新村建设许可,待基础设施完善后,我镇将督促小白鹭村尽快盘活福海新村宅基地资产,用地基款偿还福鼎市信用联社贷款债务;另一部分是小白鹭村向民间社会借贷138万元,用2年时间通过盘活福海新村现有宅基地还清社会借款。川石村通过盘活新村宅基地资源,分3年偿还村级债务,每年偿还债务20万元。

(4)关于资金超范围开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完成《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杜绝资金超范围开支,严格管控村、企业的民间赞助现象。二是召开会代中心办公室会议,要求代理会计从2020年起从严把关,所有财政资金不能用于民间赞助。

(5)关于存在虚假列支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完成《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财务管理,加大对村干部、财经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二是严肃财经纪律要求,对林业防火资金2万元用于铁枝补助问题,给予岙口村党支部书记江为国诫勉谈话;对修复渔货综合码头专项资金0.67万元用于村务其他支出问题,给予交椅坪村原村委会主任吴华弟诫勉谈话。

6.关于“三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个别村村级资产资源收入“坐收坐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完成《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资产资源管理,杜绝“坐收坐支”现象。二是建立票据电子台账,严格把好收入关,做到应收尽收。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要求,对2017-2018 年收取鑫润水产、鸿源农业和泓达农业3家企业管理费共计7.5万元直接用于欠款偿还和村务开支问题,给予官城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律尧诫勉谈话;对2014年土地复垦中7.75万元的村集体所有拆迁补偿款用于偿还村级社会借款利息问题,给予川石村党支部书记林友用诫勉谈话。

(2)关于固定资产未登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和报废制度,并已要求各科室对机关制度中的财产管理制度进行学习,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沙埕镇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使账实、账卡保持一致。三是确定1名资产管理员,并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培训,做到固定资产登记及时规范。

(3)关于村集体资金资产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完成《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杜绝村集体资金出借。二是及时处置水生村集体资金出借问题,召集村两委、债务人座谈并制定所出借的资金收回计划。水生村2榴地基过户事宜,已对接福鼎市不动产中心等相关部门,尽快完成2榴地基过户手续。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给予提醒谈话1人。

7.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未做到专款专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完成《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召开村级财务人员培训会共20人次,重点学习了《沙埕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强化村级专项款项的管理。二是严肃财经纪律要求,给予批评教育1人;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村路灯建设问题,给予南镇村党总支书记林前勇诫勉谈话。

(2)关于专项资金长期未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完成《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督促相关村尽快组织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商讨资金使用方案,并于2020年12月前规范使用到位,逾期将由沙埕财政所收回仍未使用的专项资金。二是严肃财经纪律要求,对台山村2013-2016年专项资金共计18.37万元未使用问题,给予台山村党支部书记王侗弟诫勉谈话。

8.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

(1)关于工程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制定出台《沙埕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成立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沙埕镇招投标管理办法。

(2)关于项目资金拨付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出台《沙埕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从项目招投标、预算审核、工程监督、验收、结算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加强工程款项审核力度,对所有工程多拨付税金要求于2020年12月前追回,目前已清退追回2016年台山村东台陆岛交通码头管理房建设工程多拨付税金1.78万元、2016年岙腰村委会办公楼工程多支付税金5.15万元、2017年小白鹭村道改建工程多支付税金4.34万元、2017年交椅坪村停车场、道路扩建及内外大榕树护坡工程多支付工程税金2.12万元、2018年交椅坪村连接码头道路工程多支付工程税金3.5万元。二是严肃项目资金拨付监管工作纪律要求,对2016年南镇村码头挡水墙水毁修复工程多拨付税金2.14万元问题,给予南镇村党总支书记林前勇诫勉谈话;对2016年台山村东台陆岛交通码头管理房建设工程多拨付税金1.79万元问题,给予台山村党支部书记王侗弟诫勉谈话。

(3)关于工程结算未经第三方审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出台《沙埕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成立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工程结算审核力度。二是对未经结算审核的2018年后岙村的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小白鹭村的上西洋花园建设工程已委托第三方完成结算审核。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给予批评教育2人。

(4)关于工程预算未按要求编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出台《沙埕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并按规定编制预算,已完成2016年小白鹭村的排洪沟第二阶段工程结算审核。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给予批评教育1人。

(5)关于工程由无资质的个人施工队承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制定出台《沙埕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投标单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参加工程招投标。同时对其他工程进行核查梳理,举一反三,今后将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事宜的监督及管理。

(6)关于工程款存在以白条支付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出台《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二是组织镇经管干部、代理会计、村干部开展关于新制定的《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的学习。三是强化代理会计履职管理,严格执行票据“拒验制度”。四是严肃财经纪律要求,对川石村2018年渔港填地工程款以白条支付4.31万元问题,给予川石村党支部书记林友用诫勉谈话。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关于党委职能弱化,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区分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议,规范党委会议议事程序和议事对象。完善党委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议事要求。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印发《沙埕镇组织人事管理制度(试行)》文件,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执行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前谈话等程序要求,确保干部选任合规。二是及时修订出台《沙埕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全镇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科室负责人重申“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要求全镇重大事项、组织人事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镇党委会研究。

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0年3月27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听取各支部抓党建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阶段工作计划。二是把党建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包村领导积极参加所包村、单位的组织生活,深入查找党建工作短板。

(2)关于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摸底,制定措施集中整顿、动态销号管理,并抓好各节点工作督查和“回头看”工作。目前流江村党支部已将“三会一课”、党员权利义务等制度上墙,党支部根据个人申请和多方考察,2020年4月份已确定1名入党积极分子。二是结合党建督查工作,对流江村党支部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指导流江村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四议两公开”等制度。三是建立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回头看”机制,组成工作专班,了解掌握整顿成效。

(3)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指导,镇组织办通过微信群等形式,分享党务相关知识,指导各支部建立支部学习计划,结合党建督查,查看各支部学习记录。各支部已建立党建专柜,明确1名党建材料管理员,规范档案分类管理。二是开展后备干部力量摸排,做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3名后备干部。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关于整改民主生活会问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重新学习《福建省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二是按照市委巡察三组《关于对沙埕镇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鼎委巡办〔2019〕11号)的要求,沙埕镇党委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沙埕镇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领导班子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认真思考谋划党建、渔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破解发展瓶颈等问题。

(2)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重申党内组织生活等规定,组织支部学习组织生活会流程,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会前准备、会议程序及会后工作召开组织生活会。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注重提高支部书记业务水平,要求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工作内容,有力提升党支部书记的业务水平。二是结合党建督查对全镇22个村(社区)“三会一课”情况开展督查,对检查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整改结果列入年度村(社区)绩效考核。

(4)关于民主评议党员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各支部书记再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党建工作规范,提升党支部书记的业务水平。二是重申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要求,列出民主评议党员流程。

4.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党员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对各支部发展党员进行自查,要求支部重新学习发展党员流程;组织办加强服务指导工作,随机抽查党员材料,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的规范性。

(2)关于党费收缴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党费收缴,做好年初统一党费测算,期间严格标准收缴,做好公示公开工作。二是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不定期查核,督促支部按期足额缴纳党费,并将收缴到党费通过镇财政账户及时向市委组织部上缴党费,确保资金安全。三是沙埕镇自来水厂党支部、岙口村党支部对党费重新核算,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目前党费已补交。

(3)关于出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各支部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微信群、学习强国等加强党员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学习;党组织加强和做好党员思想分析,摸清掌握党员动态,做好跟踪。

(4)关于专题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每月罗列理论学习参考书目,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抓好学习,同时,加强业务指导,镇组织办指导支部对专题学习教育材料开展自查自纠。

5.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并印发《沙埕镇组织人事管理制度(试行)》文件,严格执行分析研判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选人用人基本程序,把好选人用人程序关、资格关。二是开展干部轮岗情况摸排,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重心,结合干部工作特点,安排轮岗。

(2)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召开全镇大会重申机关干部职工考勤制度,严格要求执行出差审批或请假手续规定流程。二是根据签到情况、干部职工外出登记簿以及请假情况,做到每天登记考勤,每周通报考勤,对未及时签到、报备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三是加强效能督查,镇效能办牵头,4、5月两次组织人员对镇机关部门、镇办企业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严肃上班纪律。四是将干部职工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确保考勤制度落到实处。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具体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关于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抓好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列出公开清单,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党务村务公开登记簿》、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抓好党费公开工作,各党支部根据党员工作性质、收入情况,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按月在本支部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将每月公示照片发至组织办存档。

(2)关于监督长效机制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季度督查、定期检查制度,做到有方案有过程有结果有整改,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及日常工作要求开展督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销号整改。二是转发支部党务工作知识,指导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加强业务学习,逐步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检查整改不达标的问题

(1)关于“一岗双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充实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制分工的通知》文件。二是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

(2)关于工程预决算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出台《沙埕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委托第三方对2017年后港村的劳动保障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工程重新进行预结算审核编制。同时,根据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并举一反三。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给予批评教育1人。

3.关于落实审计整改力度欠缺的问题

(1)关于审计报告指出的渔港项目建设,进度依然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沙埕中心渔港项目于2019年11月已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工作,计划于2020年11月23日组织专家进行最终验收。二是流江村三级渔港码头验收工作,经多方联系,流江村三级渔港码头原施工方公司已注销,流江村正积极对接第三方质检鉴定机构及相关业务部门(市海洋与渔业局等)完成项目验收工作。三是交椅坪三级渔港码头验收工作,已经对接市海洋局和市交通局,协助出具渔港质检报告,同时发征询函给原监理单位广州粤科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要求参加完工验收工作。

(2)关于审计报告指出的“镇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到位”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针对沙埕财政所的借出款未清理完毕问题,一是截止2019年12月31日,镇财政所已整改到位资金59.91万元。二是对往来款项账目梳理,分批次处理。目前已对累计五年内(2013-2017年度)387.74万元款项,逐笔制定了分类清理核销办法,按规定程序批准后调账、催收清理。三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我镇历史遗留往来款进行清理,挂账20年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破产或不存在情况下做坏账处理,待第三方公司完成后出具清查报告,根据报告内容进行调账。四是对于未出账的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及时给予拨付。五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格遵循会计核算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切实加强往来款的日常管理。针对镇财务室的其他应收款等往来款至今未清理完毕问题,一是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沙埕镇往来款进行清理,待完成后将出具清查报告,届时根据报告内容进行调账。二是严格落实干部职工无特殊情况需在3个月内核销暂领款规定,每年年末对应收应付款项进行审核、清理,及时冲销已核销款项,避免重复入账以及长时间挂账等现象。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并要求财务人员定期对当年度发生的往来账款进行核对清理。

(3)关于沙埕港五万吨泊位码头指挥部审计整改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对审计报告指出的报销本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650元已追回。对会计凭证与事实不符而多支付的现金29410元已责成原出纳追回,同时待查清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涉及的往来款正在清理,并确定专人落实五万吨码头项目审计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民生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

情况说明:该问题已部分整改到位。我镇积极与市发改局对接,向省发改委申请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并获得批准下拨资金500万元,同时争取中央抗疫资金100万元用于解决敬老院建设资金缺口问题。该项目附属工程已于10月底进场施工,并进行电视、空调等设备采购。我镇将按上级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督促附属工程项目加快建设,并完成室内设备的采购。二是引进民营资金投入,我镇借鉴其他乡镇公建民营的经营模式,招商引资,争取民营企业参与敬老院的经营。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管海用海治海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情况说明:福鼎生态环境局已于2020年1月10日下发《关于2020年紫菜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紫菜加工厂于2020年9月16日前完成整改,但目前紫菜加工行业尚未有明确的整改标准。因此,目前紫菜厂只能自行联系第三方公司进行改造提升,整改完成后尚需通过福鼎生态环境局验收通过。

整改措施:我镇将积极联合福鼎生态环境局做好监管工作,督促并指导企业尽快完成整改:一是配合福鼎生态环境局督促辖区内紫菜加工企业落实污水处理和除尘等环保设施的安装建设,同时做好监管工作,目前7家紫菜加工企业除尘设施已完成检测并通过,剩余未停业企业均已安装除尘设施,正在检测结果,同时大白鹭村已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紫菜加工企业污水进行部分处理。二是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海域使用权申请工作,同时加强对非法围填海行为的有效监管,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我镇将配合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工作。三是根据《福鼎市乡镇“三无”船舶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开展“三无”船舶整治工作,坚决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对符合拆解条件的“三无”船舶依法予以拆解,并对符合生计船条件的船舶加强监管,确保在2022年全面完成“三无”船舶整治任务,目前我镇正在陆续开展12米以下“三无”船舶数字化挂牌管理工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关于违规向个人借款的问题

情况说明:镇自来水厂和川石村违规向个人借款问题,因川石村目前无固定村财收入,同时自来水厂水费收入不多,平常又要支付大额基础设施建设款项,并且2个单位目前存在举债现象,平常又要偿还借款利息,根本无法承担偿还借款能力,马上偿还个人借款存在一定困难因素。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川石村开展个人借款的摸底自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制定偿还个人借款的方案,盘活川石村新村宅基地等资产资源,分3年偿还个人借款,每年偿还借款20万元。二是结合正在实施的福鼎市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待沙埕自来水厂收归福鼎市水务公司管理后,自来水厂原有的债务将由市水务公司统一研究处理,力争2021年12月份前得到妥善解决。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4.关于存在村级举债建设现象的问题

 情况说明:小白鹭村和川石村存在村级举债建设现象的问题,因2个村目前存在大额举债现象,且2个村目前无固定村财收入,平常又要支付村里照常开支和基础设施建设款项,平常又要偿还借款利息,目前暂时无法承担偿还借款能力。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完成《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和约束村(社区)财务管理,杜绝村级举债建设现象。二是组织川石村、小白鹭村干部、经管站开展债务摸底自查。三是根据各村债务构成情况,制定相应偿还计划。小白鹭村级债务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小白鹭村分别于2017年11月20日向福鼎市信用联社贷款380万元,2018年2月7日向福鼎市信用联社贷款120万元,月利息均为0.036%,贷款期限15年,该两笔贷款资金均为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用于小白鹭村福海新村一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小白鹭村正在办理福海新村建设许可,待基础设施完善后,我镇将督促小白鹭村尽快盘活福海新村宅基地资产,用地基款偿还福鼎市信用联社贷款债务;另一部分是小白鹭村向民间社会借贷138万元,用2年时间通过盘活福海新村现有宅基地还清社会借款。川石村通过盘活新村宅基地资产资源,分3年偿还村级债务,每年偿还债务20万元。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5.村集体资金资产存在风险的问题

情况说明:出借合同约定的时间未到期,部分出借的资金需要给债务人一定时间去筹措。目前,水生村已告知相关债务人到期还款事宜,并已完成对接福鼎市不动产中心关于过户事宜,相关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整改措施:一是已经修订完成《沙埕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特别针对村集体出借资金制定规范的条款。二是水生村已经通过函证通知各债务人,要求他们于2021年6月底前将所有出借资金归还。三是积极对接福鼎市不动产中心等相关部门,尽快完成两榴地基过户到水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6.项目资金拨付监管不严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部分工程属于五六年建设的,村主干也已更换,且涉及多拨付的税金金额较大,造成多拨付税金追回难度较大。一是已重新制定完善《沙埕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实行)》,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审核组的人员职责任务,从项目招投标、项目招标预算审核、工程监督、验收、结算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二是对多拨付税金金额较小的工程项目,我镇已对时任村主干进行开展“第一种形态”教育,对于多拨付金额较大的工程项目,我镇纪委目前正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待初步核实结束后,将作出相应的处理。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督促相关村,对多拨付税金进行追讨,并明确追回时限。二是镇纪委将对相关问题线索加快初步核实进度,待初步核实结束后,将作出相应的处理。三是加大工程款项审核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按规定拨付工程资金。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关于审计报告指出的渔港项目建设,进度依然滞后的问题

 情况说明:流江村三级渔港码头验收工作,经多方联系,流江村三级渔港码头原施工方公司已注销。

整改措施:一是沙埕中心渔港项目于2019年11月已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工作,计划于2020年11月23日组织专家进行最终验收。二是流江村三级渔港码头验收工作,经多方联系,流江村三级渔港码头原施工方公司已注销,流江村正积极对接第三方质检鉴定机构及相关业务部门(市海洋与渔业局等)完成项目验收工作。三是交椅坪三级渔港码头验收工作,已经对接市海洋局和市交通局,协助出具渔港质检报告,同时发征询函给原监理单位广州粤科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要求参加完工验收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8.审计报告指出的“镇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到位”依然存在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往来账挂账账款项多、时间跨度超过二十年,工作量大,单凭行政会计一己之力无法完成清理工作,目前已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往来账清理,确保2021年6月前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跟进第三方公司对往来账清理进度,确保该问题能够按时整改到位。二是加强规范资金管理,及时清理结算暂付和应收款项,不得长期挂账。财务人员严格遵循会计核算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切实加强往来款资金的日常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定期对账制度,要求财务人员每年对当年度发生的往来账款进行定期核对清理。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9.关于沙埕港五万吨泊位码头指挥部审计整改未完成的问题

 情况说明:对会计凭证与事实不符而多支付的现金29410元,因发生时间比较早,相关佐证移交材料已遗失,目前没有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资金去向。同时,对涉及的往来款清理需要一定时间。

整改措施:对会计凭证与事实不符而多支付的现金29410元,进一步核实查明事实,并责成原出纳追回,待查清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加快对涉及的往来款清理进度。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7581436;通讯地址:福鼎市沙埕镇海滨南路三巷8号;邮政编码:355204;电子邮箱:sczzf168@163.com。

                      

 

                   中共沙埕镇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