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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鼎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4-10 10:55 浏览次数:3275次

        根据福鼎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5月15日至6月30日,市委交叉巡察组对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0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以最坚强的党性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对巡察组提出的建议,诚恳接受,以高度的政治感和紧迫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11月29日市城投公司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整改主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从政治上找差距、思想上挖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整改合力。

        二是强化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10月12日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会议明确了整改任务分工、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的相关工作。三个月来,公司领导班子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15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推进整改措施落实。

        三是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实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的24个问题,认真研究制定《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市委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28条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对整改台帐实行“销号制”处理。

        四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自我革命、自我完善的过程,既狠抓“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梳理完善现有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组织机构缺位”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针对“董事会、监事会缺位”问题。2019年8月16日召开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第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上选举职工董事1人、职工监事2人;12月24日完成章程、法人变更;12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1项市城投公司相关制度及固定资产报废事宜,同日召开监事会,听取公司本部1-11月份经营状况。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已按照公司章程,发挥应有职能,加强对公交公司等23家下属企业监督管理工作。二是针对“党的领导班子缺位”问题。2019年9月25日,成立中共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10月14日进行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书记、副书记及支委会成员;11月1日选举结果已获市直机关党工委批准。党支部今后坚决严肃党组织议事规则,切实履行党管国企职责,建立健全议事决策、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深。
       2、关于“政治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针对“入职人员政审把关不严及未按公司规定对在职员工违法行为作相应处理”问题。城投公司对2015年《人员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完善,重新出台《员工管理办法(修订)》,并将子公司人员招录、管理等纳入公司整体管理范畴。公交公司涉及员工共29人,其中对蓝田、陈成平、张道声、谢道辉、陈光灯、郑鸣皋、丁小勇共7人给予3年内不得晋升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理意见;对叶家典、李启斌、林芝峰共3人给予2年内不得晋升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理意见;对王和顺、谢灵通、邓德磊、黄大众、林所养、刘阿孝、郑家泉、潘英琴、朱乃椽、王绍庆共10人给予1年内不得晋升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理意见;对杨建生、陈克福共2人给予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理意见;对陈承宝、谢跃建共2人给予批评教育,2年内不得晋升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理意见;另有高雪玲1人经公安机关查无实据已撤销;袁成强、颜险峰、叶其友、陈成科共4人已自行办理辞职手续。公交公司将根据新修订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对职工的日常管理和法律法规教育。12月12日对市公交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针对“2018年2月未经集体研究直接拨付山前街道梅溪村环境整治补助款5万元”问题,主要负责人于10月28日在班子会议上作深刻检查。委托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鼎分所对山前街道梅溪村民委员会环境整治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复核。2018年2月至2019年8月期间,福鼎市山前街道梅溪村民委员会共支付环境整治费用52137元。明细如下:梅溪桥两侧护栏整治费用12417元;梅溪村采购塑料垃圾桶6400元;梅溪村各项垃圾处理人员工资33320元,该笔5万元补助款没有发现用于私人用途及违规使用情况。公司今后将根据新修订的《“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公司重大决策、大额资金运作(5万元及以上)、重大项目安排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免,需经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策,并征得党支部意见后,予以执行。截止12月25日,累计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5次,指定办公室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完整记录具体的议事决策过程,每次会议做到决策程序严密,会议记录完整,杜绝“一言堂”现象。

        4、关于“违规批准职工‘停薪留职’,代缴‘五险’费”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市公交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政(2000)文266号)文件执行,于6月20日对“停薪留职”人员进行谈话,7月26日召开班子会议,会上班子成员对原来为节省公司支出未按文件精神执行赞同职工“停薪留职”进行深刻反省,针对公司11名“停薪留职”人员,3人已解除劳动关系,另外8人已清退 “五险”费用中单位承担部分,共计139439.23元缴至公交公司账户,8人于9月份全部回岗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及时学习掌握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与相关人事主管部门学习最新人员管理精神和规定。12月12日对市公交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企业员工薪酬未经审批,结构不合理”方面。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结合公司实际,重新完善《薪酬管理制度(修订)》,规范工资福利的发放,下一步待国资委相关文件出台再做修订完善。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为进一步增强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10月8日邀请福鼎党史办郑昌忍副主任召开《中共福鼎地方党史》讲座;10月9日市城投公司、公交公司党支部联合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观福鼎革命烈士陵园;10月15日组织市城投公司及公交公司全体党员听党支部书记上“重温党的历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课内容;10月25日组织市城投公司、公交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到太姥清风苑接受警示教育;10月28日城投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支部书记蔡子厚任组长,副书记丁振安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制订了《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相应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11月14日组织全体党员参观“伟大历程  辉煌成就——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网上展馆、11月1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榜样4》。通过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宣传栏正面舆论宣传,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廉政建设。市公交公司及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0月31日召开专题部署会议,会上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适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公交车、宣传栏和公交候车亭上宣传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如十九大相关精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扫黑除恶宣传等。今后城投公司将在年初对意识形态工作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制度不立,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城投公司(含公交公司)在招录员工过程中,未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招录员工,仅凭领导签字直接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问题。重新修订完善《员工管理办法(修订)》,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城投公司于9月19日具文请示国资委拟招录8人,12月2日获国资委批准(国资委纪要[2019]3号),12月13日经与市人社局对接,12月16日在福鼎市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下一步严把政审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多层次多角度立体考察,对违纪违法行为人员,坚决不予录用。公交公司于7月份具文请示市国资委、市城投公司拟计划招收公交驾驶员30名、国联公司驾驶员10名,广告设计人员、广告安装人员各2名。8月13日获批后与市人社局进行对接,9月12日在福鼎市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10月21日根据考试成绩,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并将拟聘用人选在福鼎市政府网公示。二是针对“城投公司未履行考核程序”问题。2019年城投公司晋升职级人员共2名,根据重新修订完善的《员工管理办法(修订)》,切实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程序,于10月28日、11月11 日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及征求公司支委会意见通过后,进行考核、公示等相关规定程序,11月25日对晋升职级人员予以任免。三是针对“拟调整人员未回避人事会议”问题。公司近期晋升职级人员,严格按照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今后将健全组织机构人员配置,优化管理体系。

        2、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不符合规定”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2019年10月11日获市直机关党工委批准(鼎委工组[2019]125号)于10月14日进行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书记、副书记及支委会成员;10月15日上报支委会换届选举结果;11月1日选举结果已获市直机关党工委批准(鼎委工组[2019]135号)。9月份参与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2人次、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2人次。为加强对子公司党建工作的领导,12月4日特具文向市直机关党工委申请成立中共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12月20日获市直机关党工委批准(鼎委工组[2019]158号)同意成立中共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下一步将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总支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规范子公司各党支部按期换届工作。

        3、关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针对“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问题。2019年11月13日市城投公司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班子成员征求意见,11月14日开展市城投公司“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11月18日、11月27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11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开展相互批评,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作对照检查。12月6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及支委会成员作对照检查。二是针对“受处理党员被评为优秀等次”问题。受处理党员分别在今年的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取消其当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等次。今后将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4、关于“违规兼职取酬”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截止7月8日违规聘任人员已清退2人次共计82348元至公司账户,现2人已不再聘用,待财政局纪检组调查核实后再做处理。公司今后如因工作需聘用、借调人员,将严格按照干部合理权限,上报组织部和人事部门审批办理借调手续。

        5、关于“退休党员组织生活长期边缘化”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10月14日市玄武岩公司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三会一课”制度。10月23日市玄武岩公司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征求意见及谈心谈话,会上开展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后玄武岩公司党支部将加强退休党员管理,对行动不便的党员采取送材料、送文件到家中进行学习,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落实会前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制度。12月12日对市玄武岩公司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退休党员一次性缴纳全年党费”方面。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2020年玄武岩公司党支部将严格按照党章和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对老弱退休党员采取上门按月足额收缴党费,并指定专人专管做好党费收缴登记。12月12日对市玄武岩公司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加班费”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截止2019年7月2日,已清退违规发放加班费9800元到公司账户。今后按照公司重新修订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审批表,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才能生效,避免发生加班补贴发放乱象。12月3日对财务审核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我司参照《福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实施细则》(鼎委办[2017]41号)《宁德市商务局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德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商务厅等四部门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商务计财[2018]330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业务接待工作管理暂行规定》,遵循“先审批、后接待”的接待审批程序进行公务接待,并要求公司科室及下属子公司严格遵照执行。党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做深刻检查,并于12月3日对该问题具体经办人、财务审核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工作餐超标”方面。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2019年7月2日收回工作餐超标部分退款2.7515万元。重新梳理工作餐用途,未出现假借名义用餐。根据新出台的《业务接待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严把工作餐标准,对财务人员、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报销审核手续,杜绝出现超范围、超标准等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党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做深刻检查,并于12月3日对该问题具体经办人、财务审核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严”方面。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针对“违规购置公务车辆”问题。公务车辆闽J589KH目前停放在公交公司停车场不再使用。2019年12月4日我司具文(鼎城投司[2019]253号)向市国资委请示,要求对违规购置的公务车辆闽J589KH进行处置;遵照袁市长12月18曰批示的“同意处置意见,市车改办按程序抓紧办理”指示和市国资办批复,目前正汇同国联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二是针对“车辆维修费报销程序不规范”问题。重新修订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公司科室及下属子公司严格遵照执行。车辆实行定点停放、定点维修(含修理、零配件更换、备用品购置),车辆保养应严格遵守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进行维护,并在维修完成后据实在结算单上签字。车辆进行一般性维修时,须由驾驶员填写《公司车辆维修及保养申请表》报领导审批;外出行车的车辆损坏维修,必须及时报告损坏情况,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未经同意,驾驶员擅自送修或自作主张购买配件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党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做深刻检查,并于12月3日对车辆维修报销程序不规范,存在未事先编制审批单报单位领导审批的问题给予杨丰诫勉谈话,对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经市总工会(鼎组工[2019]102号)和鼎工组[2019]104号批准,城投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工会第二届一次会议大会进行换届选举,8月22日获市总工会批准后即设立了工会账户,9月份全体会员已按规定补缴2019年会员费。2019年8月20日成立福鼎市玄武岩开发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同日进行会员大会选举,8月26日选举结果获批,于8月27日设立工会账户,11月10日市玄武岩开发有限公司工会补缴2019年会员费。2019年6月21日成立福鼎市土地测绘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6月24日进行会员大会选举并上报选举结果,6月28日福鼎市土地测绘有限公司工会一届一次会员选举获批,8月26日设立工会账户,9月份全体会员已按规定补缴2019年会员费。我司及下属子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执行,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12月12日对市土地测绘有限公司、市玄武岩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违规报销培训费”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截止2019年7月8日,清退违规报销培训费3250元。公司今后将加强报销审核把关,无公务出差审批单一律不予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都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报销规定执行。党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做深刻检查。

        7、关于“违规公款购买茶叶、土特产用于联系业务”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经经办人重新回忆梳理,2013年购买保健品慰问发债专家顾问共计4笔;2013年——2014年购买茶叶用于贷款、发债、招商引资共计89笔;2013年——2014年购买茶叶用于办公使用共计2笔。2013年——2014年购买土特产用于贷款、发债、招商引资共21笔,没有发现公款购买茶叶、土特产假借名义用于私人用途。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新修订的《业务接待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业务接待工作。党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做深刻检查,并于12月3日分别对李琼、曾云莉、郭全、杨丰等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及诫勉谈话。

        8、关于“违规购买酒水用于接待”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经经办人重新回忆梳理,2013年——2014年购买酒水用于商务接待共51笔,没有发现购买酒水用于私人用途。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公司已制定的《业务接待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党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并于12月3日分别对李琼、曾云莉、郭全、杨丰等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及诫勉谈话。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11月8日至11月29日公交公司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共22次。公交公司今后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及"一岗双责",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层层落实廉政谈心谈话的长效机制。12月12日给予市公交公司负责人批评教育处理。二是针对“财务报销附件不全、工作餐报销手续不规范、会议费报销审批手续不规范”问题。组织财务人员进行清查,补齐备案明细,对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报销手续附件不全或无具体明细(含工作餐报销),经经办人积极回忆,已处理21笔。公司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加大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树牢财经纪律底线意识,按照出台的《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严把财务支出审核关,规范财务报销手续,杜绝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发生。党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做深刻检查,并于12月3日给予经办人、财务人员批评教育处理。三是针对“超范围支出补助资金”问题。2019年城投公司已停止所有无隶属工作关系单位补助资金支付。对特殊情况的今后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批示精神执行,根据公司出台的《“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大额资金支出(日常办公5万以上)需上会集体研究。四是针对“通用办公设备管理不规范”问题。办公室及计财部对公司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重新进行账、簿、卡核查、核算,对已全部提取折旧完。按照公司新修订的《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已达到报废期限的通用设备,经财务部提请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作报废处理,12月25日已具文报市国资办审批。

        2、关于“监督机制不完善”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2019年12月2日,经国资委同意(鼎国资委{2019}16号)成立了公司新一届的监事会,监事会由5人组成,刘景德为监事主席。12月25日监事会召开会议,听取公司1-11月份经营状况。二是针对“权责不清”问题。组织公司全体监事成员认真学习《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及公司章程,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市政公司对工程报批及建设的要求给予重新梳理,并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让项目建设规范化、程序化。截止12月25日,城投公司公开招标44个,今后公司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系统化管理,针对公司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业务知识进行全面、细致学习,重点加强《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防止违规指定工程承接单位等不规范行为发生,严格按照招标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招标程序,严肃查处不招标、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制度》、《公开随机抽选工程造价编制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严格予以执行,党支部不定期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抽取检查监督。针对公司自筹资金建设项目,项目金额达到400万以上必须依法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其他零星工程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建设运行实施,针对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以下(不含50万)的工程项目承发包、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以下(不含10万)的工程项目承发包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以下(不含5万)工程项目承发包,均采取线下随机抽取招标方式选定,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流程的记录,并将中标人进行公示。12月12日对市政公司郑传辉同志存在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2、关于“未按约定收取租金、支付保险金”方面。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针对原有合同,多次与国酒协商,对国酒租金收取事宜,在原合同的第三条“第二年度开始的租金,在上年度最后一个月上交下一年度的租金”。变更为:根据先交费后使用原则,自2019年12月起,每两个月交纳房租一次,至租赁期满。原合同第七条第7点为:“出租的资产在租赁期间的财产保险由承租方承担”。变更为:出租方出租的资产(含酒店主体建筑、暖道、消防设施、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弱电、电梯、冷水机组、锅炉、烟囱、热水储罐、柴油发电机组)由出租方投保,除出租方资产以外的所有资产由承租方投保。12月16日市城投公司已具文将补充协议报市人民政府,待批准后再与国酒签署补充协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7836201;通信地址:福鼎市桐城街道流美路333号公交公司八楼,邮政编码:355200;电子邮箱fdsctgs@163.com 。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