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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宁德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10 09:30 浏览次数:7059次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2月9日至12月27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3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责任

  市妇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突出“两个维护”,聚焦政治责任,围绕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各党组成员将巡察反馈的意见作为一份严肃的“政治体检报告”和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清单”,党组书记钟梅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聚焦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

  为将巡察反馈意见落细落实,市妇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高度政治自觉深化整改,推动巡察整改融入妇联各项工作,促进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整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主体、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推动成果转化,深化整改成效

  以巡察整改为动力,不断加强宏观前瞻思考和制度建设,通过建章立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从思想上、制度上深化问题整改,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出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所在,切实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提升巡察整改工作的整体成效,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妇联党的建设实现新发展,推动闽东妇女事业全面繁荣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引领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办法不多、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在基地扶持方面,一是加大市级巾帼示范基地培育力度,下发《关于申报创建2020年度市级巾帼示范基地的通知》,评选2020年度市级巾帼示范基地,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基地项目,符合评定标准,尽可能给予评定;二是具有典型先进事迹的巾帼示范基地负责人可作为妇女代表、执委、“三八红旗手”的后备人选;三是优先推荐巾帼示范基地负责人参加省妇联组织的巾帼致富种子工程培训、异地考察交流培训;四是积极组织基地企业参加每年举办的6.18参会。在技能培训方面,一是深入基层调研,掌握各地培训需求,做到应培尽培,全力支持各地开展妇女技能培训;二是提升培训实效,向省妇联积极争取“专家快车农村行”培训项目,满足基层各种技能知识需求。

  2.关于“推动《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纲》)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发挥市妇儿工委办在推动《两纲》实施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全面梳理《两纲》指标,针对重难点指标以及未达预期的指标,积极向市政府建言献策,推动加大《两纲》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力度;二是今年5月,召开全市《两纲》重难点工作会议和《两纲》工作专题会议,与重点指标单位面对面协商对策,推进重难点指标的实施,召集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参加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视频会议,并向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全省妇儿工委视频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推动做好“两纲”终期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三是收集汇总2019年《两纲》指标数据,多项重难点指标改善明显,如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88.16%,比2018年提高了7.88个百分点,2020年预期可达标;婴儿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7.68/万,比2018年下降1.09个万分点,已达标。

  3.关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覆盖面不广、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把爱带回家”主题系列活动,寒假期间发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把爱带回家”双百万结对寒假特别行动要求,围绕“把优良家风带回家”“把法治安全带回家”“把社会关爱带回家”三大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把爱带回家·寒假暖冬”系列活动,活动覆盖20多个学校、社区,1000多名孩子受益。市妇联还在霞浦县松港中心小学,举办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困境儿童春节送温暖活动,为275名留守流动儿童、困境儿童送去价值近6万元的爱心礼物,向留守儿童父母发出倡议,希望家长们尽量把孩子带在身边、时刻关注关心孩子、安排好孩子的寒假和春节生活;二是开展“圆梦微心愿”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系列活动,“六一”节期间,市县两级妇联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开展形式多样的“圆梦微心愿”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主题活动,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活动覆盖全市17所学校近1000名留守儿童,市妇联积极发动爱心单位、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认领240个留守儿童的微心愿,并在屏南县光华小学、寿宁县托溪小学、蕉城四小、蕉城区特殊教育学校等4所学校举办现场结对活动;三是开展寻找留守流动儿童“自强之星”活动,为23名第八届留守流动儿童“自强之星”送去心愿礼物,激励青少年积极向上、自强自立;四是开展“恒爱行动——百万家庭亲情一线牵”公益活动,发动全市13个爱心单位的300多名爱心妈妈为各县(市、区)的孤残、贫困、留守、自闭症等困境儿童编织爱心毛线编织487件;五是开展关爱自闭症儿童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前往蕉城区碧山社区、鹤峰社区、东湖社区、下宅园社区,开展走访慰问贫困自闭症儿童家庭活动

  4.关于“推动‘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妇联先后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宣传实践活动。一是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培育15户福建省抗疫最美家庭,寻找100户宁德市抗疫最美家庭,并通过宁德电视台、闽东日报以及宁德市妇联官方微信公众号宣传各级最美家庭的先进事迹;二是开展文明家风宣传实践活动,在寒假、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线上(电视台、妇联系统新媒体矩阵)+线下(全市公共场所宣传载体)的全媒体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把爱带回家》《多做一点点》《你的模样》等家庭文明公益广告,联合市纪委监委在市妇联官方微信开设“闽东好家风好家训展播”栏目,向全社会弘扬良好家风;三是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积极建言献策,市妇联界别委员和杨运红委员联合向市政协提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家长学校建设的建议》,推动家长学校建设,依托宁德市妇联官方微信开设宅家“家”课堂,举办《儿童专注力公益课程》《福建好家风》等家庭教育网上讲座12场,联合宁德互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东侨大门山社区的海滨壹号小区开展好父母成长读书分享会、亲子读书会3期,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四是实施“福建省家庭教育进社区”项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门山社区、福安市下白石镇下岐村实施以家庭教育进社区宣传、家庭教育能力提升、优良家风家教弘扬、家庭教育资源整合、特殊群体关爱及个案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福建省家庭教育进社区”项目,促进社区家庭教育规范化建设,该项目已于7月初开始实施。

  5.关于“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7﹞16号)的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经筛选,聘请具有专业资格、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市妇联法律顾问,推动市妇联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建立维权咨询开放日制度,每个月邀请律师在市妇联纠纷调解中心“坐诊”,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妇女需求提供个案法律服务;三是畅通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和12338维权热线,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在5月15日国际家庭日,开展“巾帼暖人心·普法维权在身边”市县两级妇联主席维权在线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心理咨询师为来电群众答疑解惑;四是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开展法律宣传,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等。

  6.关于“未按要求深入基层一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各党组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未按要求深入基层一线联系妇女群众的问题开展自我批评;二是领导班子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工作,深入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到基层一线了解基层妇联组织、基层妇女干部和基层妇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及时沟通协调反映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认真做好“妇情日记”,今年以来,市妇联4名领导班子成员共深入基层145 次,为妇女群众解决问题 48个。

  7.关于“未按要求联系妇女群众”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向各级妇干摸底了解宁德市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核减已退休和已调离宁德的代表名单;二是进一步完善落实联系服务制度,制定“我是妇联执委,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工作方案,按“五个一”内容部署活动,并在妇联官微平台推送妇联执委履职案例;三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市妇联常委、执委、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直接联系基层一线妇女群众工作制度的通知》,收集整理代表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名册,按照“线上+线下”“组织+阵地”“专职+非专职”的要求,推动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工作开展。

  8.关于“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2020年4月7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牢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领导权;二是2020年6月15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和研判,就妇联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开展专题分析研判;四是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意识形态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开展自我批评;五是就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够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9.关于“市妇联网站更新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3月14日更正、更新网站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报送、审核、审批流程,建立网站信息报送会员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维护与更新;三是与网站维护方签订合作协议,将网站升级改版任务列入年度重点任务,制定网站改版升级方案,对市妇联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四是就网站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措施(已完成):一是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列入计划,2020年4月30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中央出台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法规政令;二是根据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7月31日修订《中共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三是2020年7月1日举办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班和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该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1.关于“制定有关廉政制度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整理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比照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涉及廉政工作的有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汇编;二是制定出台《廉政谈心谈话工作制度》,明确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室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单位)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提拔任用、交流轮岗的科级干部,在任职和交流前,由党组确定专人开展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三是针对廉政制度滞后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各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检视问题,就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并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2.关于“监督检查工作不够全面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将监督工作作为纪检监察组的首要职责,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参加市妇联相关会议5场,审查市妇联相关报告17 份,更新市妇联科级廉政档案7份,主动约谈5人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1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不断拓展监督检查的深度和广度;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对巾帼示范基地补助款使用情况开展监督再监督不足”的问题,纪检监察组查阅省、市妇联对创建巾帼示范基地的相关要求和省、市巾帼示范基地申报材料,与市妇联共同深入市级巾帼示范基地(霞浦县长春紫阳林农业专业合作社)实地走访,与基地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巾帼示范基地补助款使用情况。同时,督促市妇联对全市示范基地运营情况进行全面筛查,对经营状况不佳的基地按规定予以调整,并加强对基地建设及补助款使用的监督。

  13.关于“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整改方案中提出的“提高发现和研判问题线索的能力”的整改措施,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日常监督和线索初核工作,加强对《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及有关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法律法规的学习,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同时,结合参加会议、廉政谈话对市妇联等单位业务进行学习了解,提高日常监督的针对性;二是通过更新廉政档案、主动约谈中层干部等方式,进一步掌握市妇联相关岗位廉政风险点,并加强对风险点的检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三是充分运用市纪委“四位一体”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片组汇报、请教,借助片组在执纪审查方面的优势,提高纪检监察组线索研判、处置能力。

  14.关于“‘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针对巡察指出的纪检组“对市妇儿中心会计兼职取酬相关责任人未问责”的问题,纪检监察组立即对该问题重新开展核实,通过查阅原有材料、要求市妇联出具情况说明、调取当事人财务工作总结等文档材料,对该问题进行再次梳理后,向市妇联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要求配好配强财务管理人员,防范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15.关于“文件下发偏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增强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市妇联办公室下发《关于报送2020年宁德市妇联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要求各职能部室结合职责,提出拟发文项目,制定2020年度发文计划,严格控制发文数量,确保2020年下发给各县(市、区)妇联的文件数量比2019年只减不增,比2018年减少45%以上;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精神,严格按照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是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文件下发偏多”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就文件下发偏多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6.关于“对省、市级巾帼示范基地申报审核把关和事后考察评估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自查核验,针对全市省级、市级巾帼示范基地开展“回头看”工作,下发《关于对省、市巾帼示范基地进行检查复核的通知》,对2016年以来创建的省、市级巾帼示范基地发展情况和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评估;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发展联络部严格按照巾帼示范基地申报程序开展各级巾帼示范基地申报、考核、验收工作。

  17.关于“向基层布置任务未预留合理时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精神,按照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二是布置工作实事求是,建立日常工作交流机制,加强日常督促落实,注重常态化资料收集整理,实行每季度初报上一季度工作小结,特别是对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进行预先部署安排,印发《宁德市妇联关于深化婚姻家庭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攻坚行动的通知》,每季度进行工作情况汇总;三是相关责任人就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四是就向基层布置任务未预留合理时间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存在公款旅游”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2013年以来干部外出培训情况进行排查梳理;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等相关干部培训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干部外出培训工作;三是相关问题正在组织核查。

  19.关于“公务加油卡违规为私车加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当事人已于2020年3月30日退还相关款项62.14元;二是就公务加油卡违规为私车加油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开展自查自纠,暂未发现有其他类似问题存在。

  20.关于“违规报销培训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当事人已于2020年3月30日退还报销的考前培训费550元;二是在日常报销工作中,严格财务制度执行,严把审批报销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妇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账目进行梳理并形成自查工作报告,暂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四是就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五是就财务报销审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六是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

  21.关于“无依据减免培训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责令涉及费用减免的7名干部职工全额补缴培训费39950元,所有款项已于6月13日前补缴到位;二是督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制定出台培训费收缴管理办法,明确减免费用的对象范围及申报程序,做到培训费减免有理有据;三是相关责任人就无依据减免培训费的问题作出书面检查;四是就履行分管职责不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2.关于“报销手续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责令经办人补齐租车合同、完善报销手续;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妇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账目进行梳理并形成自查工作报告,自查发现2019年3月10日报销的5万元用于支持文化科技“三下乡”活动费用缺少相关佐证材料,已立即责令经办人补齐材料;三是举办强化财经制度纪律专题培训,邀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科长为全体干部职工授课,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四是就报销手续不完整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超额报销有关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当事人退还报销的100元伙食补助费;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妇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账目进行梳理并形成工作报告,暂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三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24.关于“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25.关于“部分报销票据存在白条抵库”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对市女企联、旗袍协会的指导,制定出台了《协会管理办法》,要求两个协会严格按照章程办事,规范协会运作;二是督促指导市女企联制定《宁德市女企联议事规则》《宁德市女企联财务管理制度》,督促市旗袍协会制定《宁德市旗袍协会会长议事会议制度》《宁德市旗袍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费收缴,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流程,并提醒旗袍协会,若不按要求整改将不予挂靠,杜绝发生巡察发现的类似问题。

  26.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责成女企联按照有关财经纪律要求分设出纳岗和会计岗,聘请专人分别担任出纳和会计;二是指导市女企联制定《宁德市女企联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财务报销审批流程,每笔报销款项都已按流程履行到位;三是市女企联已开展自查自纠,对账目进行全面梳理,对自查发现的报销手续不完整的,立即整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7.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和8月20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党组成员的职责和学习秘书的工作任务;二是按照《规则》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市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报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备案;三是按照《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宁委办﹝2018﹞32号)等文件要求,对原有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进行修订,制定出台《中共宁德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四是今年以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1次,开展专题研讨7次,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五是全体党组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28.关于“未按要求落实学习任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制定《中共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学习内容涵盖《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的九个方面的内容,在计划所列的重点学习内容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市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有关要求适时调整和充实学习内容,目前已召开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国家安全、三农工作、依法治国、疫情防控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学习资料41份,组织开展7次专题研讨交流;二是严格按照市委有关学习要求,完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任务,不以支部学、党组会传达、工作部署会等代替中心组学习,如2020年3月,市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学习宣传《习近平在宁德》持续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市妇联党组认真制定学习方案,开展了6个专题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

  29.关于“党组对下属单位理论学习抓得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扩大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对象范围,今年以来,市妇联召开的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均要求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二是下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理论学习;三是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对下属单位理论学习抓得不严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30.关于“未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4月30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共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强化责任意识,推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组领导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切实完成党建工作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二是认真制定市妇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以及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31.关于“抓支部党建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切实抓好党建工作落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2020年6月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并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党支部书记李丹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发展党员工作以及党员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汇报了上半年工作,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钟梅允就做好党支部下半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

  32.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措施(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将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听取支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汇报,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2020年7月31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及支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020年计划对妇儿中心1名同志考察培养,考察成熟后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三是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对支部发展党员问题不够重视进行自我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3.关于“决策主体错误”问题

  34.关于“未经党组会议研究由主席办公会议直接议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和8月20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组的职责,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中共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会议作为决策主体,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 事项,确保应由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无一疏漏;三是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5.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纳入市妇联党组研究”问题

  整改措施(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责令妇儿中心对23个采购项目进行自查审核并向市妇联提交自查报告;二是要求妇儿中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凡2万元以上的大笔开支及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均要提交市妇联党组研究同意后实施,今年以来已研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提交的涉及“三重一大”事项3个,金额达25万元;三是2020年4月17日修订完善《中共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将妇女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报告等列入“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提交党组研究审议,党组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会议研究审议2020年妇女工作要点。

  36.关于“党组会议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为提高党组议事效率、增强党组会议的严肃性,确保党组会议规范有序召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市妇党组﹝2020﹞23号)。今年以来已召开党组会议16次,研究议题39个,每次党组会议均提前制定会议方案,严格履行党组会议议题和议程审批程序,规范开展党组议事工作。

  37.关于“党组主要领导未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认识,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学懂弄通党组在决策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履行的程序,确保党组决策充分落实;二是今年以来,召开的18次党组会议,均严格落实党组成员充分讨论、逐个表态发言和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化水平;三是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未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制度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开展自我批评。

  38.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9年,市妇联已规范有关会议记录,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会分开记录,并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建立完整会议档案。

  39.关于“大部分党组会议未形成纪要”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中共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细化“三重一大”事项。今年以来,党组研究的涉及14个“三重一大”事项均形成会议纪要。

  40.关于“擅自设置内设机构”问题

  整改措施(已完成):一是按照市委编办关于我市本级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均不内设机构的规定,已下发通知要求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立即整改,撤销有关内部机构,并取消有关人员任命,对工作人员具体职责进行明确分工,不再内设工作部室,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就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未经党组同意设置内设机构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市妇联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深刻检讨。

  41.关于“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未经审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自查,对2017年4月以来提任的科级干部的廉政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发现2017年5月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两位同志的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未经党组书记审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于2017年7月成立入驻综合监督单位),已重新提交审签并存档;二是明确要求,建立市妇联任前廉政对照材料审签工作机制,今年提任的一名副科级干部的任前廉政对照材料由办公室审核把关后,提交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审签后存档;三是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对干部人事工作管理不严的问题,开展自我批评。

  42.关于“部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对市妇联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查缺补漏,针对档案审查和巡察抽查发现的妇儿中心1名干部调入时缺少相关录用材料及200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的问题,市妇联立即派人前往该干部的调出单位福鼎市太姥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查找有关档案,经查,该名干部录用时的有关档案材料及2005年度考核登记表均完整留存在调出单位,市妇联已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遗漏的材料归档到其个人档案中;二是强化管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审核把关,对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查。

  43.关于“未制定出入境管理相关制度”问题

  44.关于“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履行不到位”问题

  45.关于“干部证件申办程序未履行到位”问题

  46.关于“因公出国(境)备案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出台《宁德市妇联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办法》,规范干部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证件的审批程序,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国(境)申请、审批、回国申报、备案等各环节的管理;二是严格制度落实,明确由市妇联办公室负责对领导干部因私因公出国(境)审批、审查、备案等工作;三是就干部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就无实际需求一次性办理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3种证件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7.关于“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提出的“11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6名未开展相互批评”的问题,支委会做了专题研究,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要求,要求要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流程,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事前准备“三注意”、事中落实“三带头”、事后监督“两及时”三个具体举措,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和效果,将在今后的组织生活会中严肃认真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

  48.关于“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已完成):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严肃开展自我批评;二是针对具体提出的在组织生活会上党组班子成员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问题,领导班子成员重新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中共宁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学习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

  49.关于“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召开支委会就“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逐项逐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对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民主评议要按照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分类指导、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的原则,严格按照评议步骤开展,规定党员“优秀”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避免出现“优秀”等次比例过高、评议不真实不客观等问题,严肃认真开展好民主评议工作。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方面的问题

  50.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二是今后将严肃对待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有关整改的工作要求,通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党组整改主体责任。

  51.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纪检组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市妇联加强对妇儿中心管理。市妇联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不到位问题,已通过重新修订《中共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再次明确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并责令妇儿中心开展自查等方式加强了管理。今年以来市妇联已研究市妇儿中心上报的 “三重一大”事项3项;二是今后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本组将充分运用主动约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监督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等,并及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今年纪检监察组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向市妇联发放《纪律检查建议》1份。

  52.关于“落实整改长效机制未建立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市妇联财务管理,防止出现报销审核手续不完整等财务管理上的问题;二是于7月1日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形成自觉履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意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及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4人,其他人员3人,其中提醒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6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对“无依据减免培训费”“擅自设置内设机构”等问题负主要责任的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任王艺给予诫勉谈话。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加强学习筑防线。进一步加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共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纪、法规制度等作为学习重点,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以上率下、一级带着一级学,通过学习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全体干部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查自纠补短板。以巡察反馈的问题为导向,常态化开展专项自查行动,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类风险点,及时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未雨绸缪、防微杜渐,采取有力举措铲平孕育问题的土壤温床,将问题的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3.建章立制固成果。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强化制度意识,把制度建设摆上重要议程,突出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制定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推动制度落实落地,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防止硬约束变成“橡皮筋”、“长效”变成“无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079166,邮政信箱: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庭路3号(宁德市妇女联合会),电子邮箱:women_f@163.com。

 

 

                                                                                                                                                                      中共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0年9月30日